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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良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要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按市场原则运作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8 15:47:06  浏览:

  (记者蔡木子)昨日,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唐良智强调,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精神,严格按照市场原则设立和管理引导基金,更好地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去年11月,《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出台,计划至2016年募集102亿元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领域。

  按照管理办法,以市发改委管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1”,以市经信委等部门及各区管理的引导基金为“N”,按照“1+N”管理模式统筹归集使用。引导基金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规范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要求运作。原则上,引导基金5年内实现退出。

  引导基金投资的项目将在各基金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60%以上的引导基金用来参股设立子基金;子基金根据投资对象的发展阶段和性质,可分为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等;天使基金、种子基金80%以上用于投资本市项目,其他类基金60%以上用于投资本市项目;社会资本完成投资后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申请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唐良智指出,设立引导基金,是为了更好地统筹市区两级政府用于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更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以及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他要求,相关部门及城区抓紧建立与管理办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广泛借鉴世界各地成熟基金的运营模式,在基金投向、基金管理上要坚持市场原则,对于基金运营情况要及时考核,保证风险可控。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以及《武汉市政府公开数据服务平台规划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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