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木子)昨日,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唐良智强调,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精神,严格按照市场原则设立和管理引导基金,更好地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去年11月,《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出台,计划至2016年募集102亿元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领域。
按照管理办法,以市发改委管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1”,以市经信委等部门及各区管理的引导基金为“N”,按照“1+N”管理模式统筹归集使用。引导基金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规范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要求运作。原则上,引导基金5年内实现退出。
引导基金投资的项目将在各基金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60%以上的引导基金用来参股设立子基金;子基金根据投资对象的发展阶段和性质,可分为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等;天使基金、种子基金80%以上用于投资本市项目,其他类基金60%以上用于投资本市项目;社会资本完成投资后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申请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唐良智指出,设立引导基金,是为了更好地统筹市区两级政府用于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更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以及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他要求,相关部门及城区抓紧建立与管理办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广泛借鉴世界各地成熟基金的运营模式,在基金投向、基金管理上要坚持市场原则,对于基金运营情况要及时考核,保证风险可控。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以及《武汉市政府公开数据服务平台规划建设方案》。